兩會期間,一些西醫大腕談了他們對中醫藥法的看法。一個基本共識是,對于中醫藥事業發展,中醫藥法既是扶持也是規範。
中醫藥法固然是堅持扶持與規範并重。其第一條即表明立法目的:繼承和弘揚中醫藥,保障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後邊緊跟着就是保護人民健康。中醫藥事業不僅要發展,還要健康地發展,所以一方面得大力扶持,另一方面要依法進行規範。以第十四條為例,對舉辦中醫診所實行備案制管理,跟許可制相比,當然是大大的寬松。但這一條款也相當嚴肅地明确,中醫診所不得超出備案的診療範圍開展診療活動,中醫醫師不得超出注冊的執業範圍進行執業活動。您瞧,是不是扶持與規範并重?
采訪中發現西醫大腕也是這麼想的。
有不怎麼了解中醫藥的,如北京醫院神經外科主任王大明委員,非常坦誠地告訴記者,說自己對中醫藥所知甚少,對中醫藥法的意義隻談兩點看法。第一,中醫藥是咱中國的國寶,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他覺得再怎麼提高發展,都不為過,因為中醫藥确實是個寶。第二,實事求是地講,和很多行業一樣,中醫藥現在也有一些亂象,需要通過立法來營造健康的發展環境。
也有比較了解中醫藥的,比如北京大學醫學部黨委書記劉玉村委員,雖然身為西醫,但上過中醫課程,生病了也看中醫,而且他會從哲學的層面去審視中醫。他說立法是一種保護,保護中醫不被帶偏。就說教育制度,立法保護教育制度不被全盤西化。現代西方教育制度可以借鑒模仿,但不能照搬,師帶徒才能把老祖宗留給我們的财富更好地傳承下去。劉委員有一句話說得特别到位:“中西醫結合不能把自己結合沒了,那不是大氣,而是傳統的喪失。”
采訪過程中,最有意思的要數采訪北京醫院黨委書記、副院長王建業委員。剛開始,他面露難色,說我是個西醫啊,平時也不怎麼想中醫的事,我考慮考慮。等我下午再去找他,聊上一會,還真有啟發。他說,上午我找他後,他花工夫一琢磨,其實自己對中醫藥也沒那麼生疏。他是泌尿外科大夫,治療腎結石也知道有排石湯;作為政協委員,他出去調研,也曾見識過中醫骨科的妙處。可為什麼非得琢磨琢磨才能想起來呢?大抵是在西醫群體裡,中醫藥的宣傳力度仍然不夠,認可度也還不高。我想,這正給我們提了個醒,貫徹落實中醫藥法時,普法宣傳千萬不能局限于中醫藥界内部,在中醫藥系統外,還有大把工作等着我們去做。正如在創新臨床醫療時,我們要講中西醫結合;在貫徹方針政策時,我們要講中西醫并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