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尚未落實實習單位的學生(見附件1)按要求填寫《實習志願表》(見附件2),并以班為單位在2008.11.18日将《實習志願表》(請注明是否考研)電子稿和紙質稿同時上交院辦(3503室)丁老師處,逾期不再受理。填寫時請注意以下幾點:
1、尚未上交實習聯系單的學生必須填寫《實習志願表》,否則默認為同意由學院分配,以确保一人一崗。
2、填寫《實習志願表》時,實習單位名稱必須與《實習崗位表》(附件3)上名稱完全一緻,否則學院無法統計。
3、各班上交前請學習委員再校對一遍電子稿中各學生的志願及實習單位全稱,以防出錯。
4、各班上交的《實習志願表》電子稿文件名請以“專業班級”命名;
另:1、已通過審核的實習單位的學生(即已上交實習介紹信回執并審核通過的學生)不能填寫此《實習志願表》,并請查看《已落實實習單位學生名單》(附件4),認真核對信息,如有錯誤請立即到3503室更正。
2、實習時間為:2008年12月15日~2009年4月17日。從《實習志願表》上交截止日起至寒假結束(2009.2.23)不得更換實習單位,2月23日後符合條件的學生辦理實習更換手續後才可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