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教育廳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浙江省财政廳關于開展浙江省傑出教師評選工作的通知》(浙教廳函〔2022〕85号)文件的精神,現就做好2022年浙江省傑出教師推薦工作通知如下:
一、評選範圍
原則上從全省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中獲得全國優秀教師、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及以上稱号的在職教師及在浙“兩院”院士中推薦。
二、評選條件
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動踐行“四有好老師”“四個引路人”“四個相統一”要求,自覺遵守新時代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教書育人成績突出,為浙江省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作出突出貢獻。具體條件:
1.忠誠于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愛崗敬業,甘于奉獻,求真務實,銳意改革,能展現新時代人民教師的光輝形象,在社會上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廣泛的認可度。
2.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具有符合新時代發展的教育理念,堅持立德樹人,實施素質教育,追求“輕負高質”,貫徹“雙減”精神,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堅守教學一線,為人師表,在培養人才方面成績卓著。
3.具有較強的創新精神和開拓能力,努力探索教育創新,在推進課程改革和教育教學改革、提高學校管理水平、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等方面成績突出。
4.治學嚴謹,具有較高的學術地位和科研水平,在教育教學研究、科學研究、技術推廣、服務社會等方面的成果具有較高價值或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在省内乃至全國處于領先水平。
三、推薦名額
全省評選表彰“浙江省傑出教師”15名。我校可推薦名額為1名,原則上為從事教學工作的一線教師。
四、表彰獎勵
浙江省傑出教師由省人民政府發文表彰,享受省部級表彰獎勵獲得者待遇,省财政給予每人5萬元獎金,2022 年教師節期間進行宣傳表彰。
五、推薦要求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浙江省傑出教師推薦工作,多形式向廣大教師宣傳評選條件,強調公認度、先進性、典型性、示範性,堅持向基層一線教師傾斜,自下而上,逐級推薦,将最優秀的教師推薦出來。
堅決落實師德師風第一标準要求,推薦人選所在單位黨支部、黨委(黨總支)要出具思想政治鑒定,并對推薦人選全面考核,擇優推薦。
六、材料要求
請各單位在4月30日之前提交《浙江省傑出教師推薦表》紙質版一式1份、《浙江省傑出教師推薦人選彙總表》紙質版一式1份、思想政治鑒定材料一式1份紙質版至人事處23-705,電子版發同步發送至郵箱568639731@qq.com。
聯系人:田港,電話:0571-86613532
附件1:《浙江省傑出教師推薦表》
附件2:《浙江省傑出教師推薦人選彙總表》
人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