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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2023年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選派工作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3-01-05    作者:     來源:     點擊:

各單位:

2023年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選派工作即将啟動。根據《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3年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申請受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請申請人按規定時間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網進行報名,并按照國家留學基金委各項目選派辦法中的“申請材料及說明”準備書面申請材料。

特别說明:

1、2023年項目申報時間變動,部分項目申報時間重合。凡符合申請條件的,均可按規定程序申請(2023年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後項目網上報名時間為410-30日,國家留學基金委有嚴格的時限要求,請盡量提前完成網上申報)。

2、國家留學基金委将于近期公布2023年選派簡章,具體選派時間、選派項目、選派辦法及選派類别請登錄國家留學網(http://www.csc.edu.cn)查詢。

聯系人:田港 周奇威 86613532


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3年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申請受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2023年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選派工作即将啟動。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關于做好2023年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申請受理工作的函》(留金選〔2022142号)要求,現将2023年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申請受理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選派原則

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拔。凡符合申請條件的中國公民,均可按規定程序申請。

二、選派簡章

國家留學基金委将于近期公布2023年選派簡章,具體項目檢索、選派類别、選派時間、選派辦法等請登錄國家留學網(http://www.csc.edu.cn)查詢。

三、申請方式

除浙江大學所屬人員外,我省其他人員申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由省教育廳受理,并轉報國家留學基金委。省教育廳将采取網上報名與提交書面材料相結合的方式,以收到紙質材料為準審核申請人網上填報信息,紙質申請表所填内容必須與網上填報信息完全一緻。

四、申請材料

請申請人按項目規定的網上申報時間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managerlogin)進行申報,并按照國家留學基金委各項目選派辦法中的“申請材料及說明”準備申請材料。國家留學基金委規定,申請人應為高等學校、企事業單位、行政機關、科研機構的正式工作人員或在校學生,從2019年開始,我省企業申請人還須提供正式勞動合同複印件、正常繳納3個月以上的社會保險證明等相關佐證材料。書面申請材料(含《單位推薦意見表》)一式1份,須由申請人所在單位統一提交。

請各單位引導申請人根據國家及我省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優先領域和科研、教學急需學科進行申報,并結合本單位人才培養計劃,認真審核申報材料,填寫《單位推薦意見表》,加蓋單位公章,在正式提交書面申請材料前将單位推薦意見WORD版本(不超過500字)統一發至郵箱chenlu@zjedu.gov.cn。申請人所在單位主管部門還須将每位申請人的書面材料根據項目選派簡章的相關要求整理成冊。

五、申請受理時間安排

各公派留學項目紙質材料受理截止時間均為網上申請受理截止日期後的第一個工作日。如網上申請受理時間周五截止,則紙質材料受理截止時間順延至下周一(地方合作項目——“浙江省高校優秀中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除外)。請各申請人詳細了解申報項目的網上申請受理時間,盡量提前完成網上申報,并及時準備紙質材料。各單位務必按時将有關材料直接寄送至省教育廳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浙江教育大廈1306室),因國家留學基金委有嚴格的時限要求,逾期将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項和要求

(一)2023年地方合作項目——“浙江省高校優秀中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含地方創新子項目)選拔辦法另行通知。地方合作項目申請時仍需提交邀請函方可受理。同時,被錄取人員資格有效期保留至20241231日。請通知有意向申報的教師提前做好邀請函聯系、外語考試等相關準備工作。

(二)因申報項目多,申報時間集中,請各申報人員及各推薦單位務必認真審核申報材料,如存在不符合國家留學基金委申報條件,申報材料不齊全、不真實等情況的,省教育廳将不再通知修改,按國家留學基金委要求不予審核受理。

(三)國家留學基金委要求訪問學者類别項目“留學人員須每3個月向推選單位提交研修報告及國外合作者鑒定”,請各單位加強公派出國項目管理,發揮監督管理作用。省教育廳将不定期開展抽查,對存在派出前無要求、派出後無跟蹤監督等情況的,将給予通報或暫停該單位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申報。

(四)請各派出單位高度重視國家公派錄取人員行前培訓工作,積極組織人員參加國家和省“平安留學”培訓會。目前,由省教育廳牽頭建設的“平安留學 在浙有我”小程序已在“浙裡辦”APP上線,請各派出單位協助宣傳推廣,幫助留學人員提升自我防範、自我保護意識,切實保障留學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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