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根據浙江省高等學校師資培訓中心《關于做好高等學校國内訪問學者專業發展項目、訪問工程師校企合作項目驗收結題工作的通知》(浙高師培字〔2023〕1号)精神,現就做好我校國内訪問學者專業發展項目結題工作通知如下:
一、結題範圍
2018—2022年立項的訪問學者教師專業發展項目、訪問工程師校企合作項目。
二、結題要求
1.項目結題成果的形式須與立項《申請書》“預期成果形式”中列明的内容一緻。
2.結題成果的時間界定為立項後至遞交結題材料截止時間前。
三、需報送的結題材料
1.《浙江省高等學校訪問學者教師專業發展項目、訪問工程師校企合作項目結題報告》(附件1)一式三份。
2.佐證材料1份。不同類型成果,均需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具體如下:
(1)論文
論文成果須是公開發表,且項目負責人須至少1篇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如預期成果為多篇論文,其他論文也可以是課題組成員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論文内容與本課題研究相關,且标注項目編号、項目名稱。
論文可提交複印件1份,但需完整、清晰,經與原件核對一緻,并在目錄、正文做好标注。其中:
①發表在國内期刊上的論文應附封面、目錄、正文和封底;
②發表在國外學術期刊的或論文集上的論文和被SCI、EI、ISTP、SSCI等收錄的須附有相關部門收錄證明;
③在線發表、光盤的論文須附學校成果認定證明。
(2)著作/教材等出版物
正式出版物1份,并明确注明項目編号、項目名稱。
(3)研究報告
①正式的研究報告文本;
②明确有采納要求的,須提供采納證明。
(4)軟件系統
以下形式之一:
①正式登記的軟件著作權;
②軟件系統光盤及說明書,同時附上測試報告或使用說明。
(5)專利
①預期成果要求授權的,須提供專利證書複印件,項目負責人至少作為合作發明人;
②預期成果要求申請的,須提供正式的申請受理材料及項目負責人作為合作申請人的材料。
3.注意事項。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予結題:
(1)提交的成果形式、數量未達到立項申請書中的預期成果;
(2)提交的成果内容明顯與項目研究無相關性;
(3)論文未正式發表(含錄用通知、清樣稿、網上打印稿);
(4)标注的國際标準刊号ISSN和國内統一刊号CN未在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登記備案。
四、材料報送及時間要求
請各單位于2023年4月3日前将申報者結題材料(附件1和佐證材料)、結題彙總表(附件2)紙質稿和電子稿報送至人事處;若本單位有人未能結題,也請将延期申請表(附件3)紙質稿和電子稿報送至人事處。
聯系人:周奇威 0571-86613616 2035389417@qq.com
人事處
202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