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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瑞典科研與教育國際合作基金會合作交流項目指南

發布日期:2022-07-19    作者:     來源: 伟德国际1946官网教科辦    點擊:

各所室: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與瑞典科研與教育國際合作基金會(STINT)簽署的工作計劃,雙方将在2022年繼續共同資助合作交流項目(含小型雙邊研讨會)

一、 項目說明

(一)資助領域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範圍内的學科領域。

(二)資助強度

中方資助強度為不超過40萬元/項(本項目無間接費用),瑞方資助強度為不超過60萬瑞典克朗/項。

(三)資助内容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資助中國研究人員赴瑞典的國際旅費和在瑞典訪問期間的住宿費、夥食費、城市間交通費,以及在華舉辦中瑞小型雙邊研讨會的費用;瑞典科研與教育國際合作基金會資助瑞典研究人員來華的國際旅費和在華訪問期間的住宿費、夥食費、城市間交通費,以及在瑞舉辦中瑞小型雙邊研讨會的費用。

(四)資助期限

資助期限為3年,申請書中的研究期限應填寫2023年51日至2026430

二、申請條件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交流項目管理辦法》,申請本項目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中方申請人須是20241231日(含)以後結題的3年期(含)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在研項目(合作交流項目除外)的主持人或主要參與人(在研項目的主要參與人作為中方申請人須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者博士學位,或有2名與其研究領域相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科學技術人員推薦,并經在研項目負責人同意),合作交流應密切圍繞所依托在研基金項目的研究内容。

(二)中瑞雙方申請人須分别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瑞典科研與教育國際合作基金會遞交項目申請,單方提交的項目申請将不予受理。瑞方申請指南及要求詳見:https://www.stint.se/en/program/mobility-grants-for-internationalisation/。

 (三)更多申請人條件的詳細說明請見《2022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三、限項申請規定

 (一)本項目屬于國際(地區)合作交流項目,不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人員申請和正在承擔的項目總數限為2項”規定的限制

 (二)不受“申請人同年隻能申請1項同類型項目”規定的限制

(三)作為申請人申請和作為項目負責人正在承擔的NSFC-STINT(中瑞)合作交流項目,合計限1項。

(四)《2022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關于申請數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報說明

(一)申請人注意事項

合作交流項目申請書采取在線方式撰寫,對申請人具體要求如下:

1. 申請人在填報申請書前,應當認真閱讀本項目指南和《2022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的相關内容,不符合項目指南和相關要求的項目申請不予受理。

2.中方申請人須登錄ISIS科學基金網絡系統(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線填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交流項目申請書》。具體步驟如下:

(1)選擇“項目負責人”用戶組登錄系統,進入後點擊“在線申請”進入申請界面;點擊“新增項目申請”按鈕,進入申請項目所屬科學部選擇界面,點擊“申請普通科學部項目”進入項目類别選擇界面。

(2)點擊“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左側“+”号或者右側“展開”按鈕,展開下拉菜單。

(3)點擊“合作交流(組織間合作協議項目)”右側的“填寫申請”按鈕,進入選擇“合作協議”界面,在下拉菜單中選擇“NSFC-STINT(中瑞)”,然後按系統要求輸入依托在研基金項目的批準号,通過資格認證後即進入具體申請書填寫界面。

3. 預算編報。申請人應當認真閱讀《2022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須知中預算編報要求的内容,嚴格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财教〔2021177号)》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編制說明》的要求,認真如實編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

在“預算說明書”欄目,應按照“項目執行計劃”的内容,按交流年度為出訪人員的國際旅費、住宿費、夥食費、城市間交通費,以及中瑞小型雙邊研讨會制定詳細預算。

4. 申請材料要求。除在線填寫并提交中文申請書外,中方申請人還須将下列材料上傳至中文申請書的“附件”欄中一同提交:

(1)英文申請書。雙方申請人須共同完成英文申請書(撰寫說明見附件1),并作為附件提交。

(2)瑞方申請人及參與人的簡曆。

(3)合作協議(協議模闆見附件2)。中瑞雙方申請人須就合作内容、交流計劃及知識産權等問題達成一緻,并簽署合作交流協議。

(二)申請書填寫說明

中瑞雙方申請書中的項目名稱、雙方依托單位和雙方項目負責人(默認為“中方人信息”欄目和“境外合作人員”欄目的第一人)應嚴格一緻。

基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瑞典科研與教育國際合作基金會對優秀青年人才交流與合作的重視,本項目鼓勵雙方申請人通過項目加強對優秀青年研究人員的培養,并建立新的科研合作關系。申請書正文中應突出優秀青年研究人員(含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在中瑞合作交流及研讨會中的參與情況,并說明本項目将如何推動建立新的合作關系或創建全新的合作研究内容。

在“項目執行計劃”欄目,應按照交流年度,詳細列出出訪及來訪人員姓名、出訪及來訪日期和拟開展的研究工作内容,以及雙邊研讨會的日程安排和拟參加研讨會的人員信息。

五、報送材料

申請人應對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申報預算的目标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濟合理性負責。本項目納入無紙化申請範圍,申請人應于學校系統審核截止時間前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

請有意向的申報者于2022722日前聯系學院科研秘書和科研部,信息系統在線申報接收開始時間為2022714日,學校系統審核截止時間為2022919日上午11時。

注:請申請人嚴格遵照本項目指南的各項要求填報申請,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項目申請将不予受理。

六、學校聯系方式

科研部:劉俊秋,朱小玲

電話:0571-86633141

地址:濱文校區23号樓619室

郵箱:xmglk@zc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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