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所室:
科技部近日下發了《科技部關于發布科技基礎資源調查專項2022年度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國科發資〔2022〕209号),詳細内容見附件1。請各有關單位積極組織申報,相關要點通知如下:
一、項目組織申報總體要求
1. 科技基礎資源調查是指面向科學目标和國家戰略需求開展的對自然本底數據和材料的獲取、對已有數據和材料的整理與編研等科技基礎性工作,具有基礎性、公益性、系統性等特征;主要目标是産出權威系統的科學數據、調查報告、科技資料、圖集圖件等基礎性成果,并實現開放共享,以推進基礎學科發展、支撐科技創新活動、支撐國家宏觀決策等;重點支持内容聚焦于典型、重點和特色主題,查漏補缺,區别于行業業務工作。
2. 申報單位根據指南支持方向的工作内容以項目形式組織申報,項目可下設課題。項目應整體申報,須覆蓋相應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項目申報單位推薦本單位1名科研人員作為項目負責人,每個課題設1名課題負責人,項目負責人須作為課題負責人之一。
3. 每個指南支持方向原則上立項支持1個項目。項目執行期一般為3~5年,可根據實際需要确定執行年限。本批項目拟安排專項經費總額約2.3億元。
4. 按照發揮資源配置最大效益的原則,申報單位應具有較好的工作基礎和相關條件,鼓勵資源調查區域所在和鄰近地區優勢單位承擔或聯合承擔相關任務。
5. 為更好地向科技界提供公共服務,項目組織時應注意加強與國家主體科技計劃以及國家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國家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台建設等的銜接,具有詳細明确的數據、資料彙交和共享計劃,項目完成後所有數據要按照有關要求實行開放共享。
6. 項目申報書應按格式要求填寫完整,并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http://service.most.gov.cn)提交。項目申報單位應與所有參與單位簽署聯合申報協議,并明确協議簽署時間。項目申報單位、課題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及課題負責人須簽署誠信承諾書,項目申報單位及所有參與單位要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幹意見》要求,加強對申報材料審核把關,杜絕誇大不實、甚至弄虛作假。
7. 所有申報項目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并推薦後統一報送,不受理個人申報。同一申報項目不得多頭申報和重複申報。各推薦部門應加強對所推薦項目的申報材料、申報單位及其合作方資質和科研能力的審核把關,按時将推薦項目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進行提交。
二、申報資質要求
1. 項目申報單位必須是中國大陸境内注冊的中央級科研院所或部屬高等學校,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較強的科研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範。政府機關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
項目申報單位、項目參與單位以及項目團隊成員誠信狀況良好,無在懲戒執行期内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2. 項目(課題)負責人須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1962年1月1日以後出生,每年用于項目的工作時間不得少于6個月。項目(課題)負責人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開拓創新意識,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能将主要時間和精力用于本項目的研究和管理。
3. 項目(課題)負責人限申報1個項目(課題);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科技基礎資源調查專項、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的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不得牽頭申報本專項項目(課題);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科技基礎資源調查專項、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的在研項目負責人(不含課題負責人)也不得參與申報項目(課題)。
項目(課題)負責人、項目骨幹的申報項目(課題)和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科技基礎資源調查專項、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在研項目(課題)總數不得超過2個;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科技基礎資源調查專項、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不得因申報本專項項目(課題)而退出目前承擔的項目(含任務或課題)。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科技基礎資源調查專項、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和項目骨幹退出項目研發團隊後,在原項目執行期内原則上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本專項項目。
計劃任務書執行期(包括延期後的執行期)到2022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不在限項範圍内。
4. 受聘于内地單位的外籍科學家及港澳台地區科學家可作為項目(課題)負責人,全職受聘人員須由内地聘用單位提供全職聘用的有效證明,非全職受聘人員須由内地聘用單位和境外單位同時提供聘用的有效證明,并随紙質項目申報書一并報送。
5. 以下人員或單位不能參與申報項目(課題):(1)參與本年度指南評議及指南編制的專家;(2)中央和地方各級國家機關及港澳特别行政區的公務人員(包括行使科技計劃管理職能的其他人員);(3)在承擔(或申請)國家科技計劃項目中,有嚴重不良信用記錄或被記入“黑名單”的單位或個人。
6. 申報項目受理後,原則上不能更改申報單位和負責人。
申報單位在正式提交項目申報書前可利用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查詢相關參與人員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情況,避免重複申報。
7. 項目具體申報要求詳見申報指南(見附件2),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形式審查和評審流程
1. 本專項委托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台中心開展項目過程管理。
2. 項目申報截止後,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台中心按照本通知要求受理申報,進行形式審查後,合并組織項目評審和預算評審。
四、申報程序和時間安排
1. 網上填報。請各單位按要求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網上填報,網上填報的申報書将作為後續形式審查、項目評審立項的依據。
網上填報申報書的受理時間:2022年7月26日8:00至2022年8月12日11:00。
2. 材料報送。請拟申報人于2022年8月12日11:00前将申報書(紙質,一式7份)報送科研部(濱文校區23-623室),同時于2022年8月10日11:00前将申報彙總表(Excel見附件3)電子版發送至郵箱20201056@zcmu.edu.cn。
有意向申報的學院(部門)請于7月25日前與學院科研秘書和科研部項目管理科聯系。
聯系人:朱小玲(科研部)
聯系電話:0571-86613536/15958049266
電子郵箱:xmglk@zcmu.edu.cn
通訊地址: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548号23号樓623室
附件:
1. 《科技部關于發布科技基礎資源調查專項2022年度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國科發資〔2022〕209号)
2. 科技基礎資源調查專項2022年度指南支持方向
3. 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2022年度項目申報彙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