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所室:
為深入推進浙江省文化和旅遊行業科技創新,充分發揮科技在文化和旅遊高質量發展中的支撐引領作用,增強文化和旅遊發展活力,發揮文旅賦能共同富裕示範區建設,浙江省文化和旅遊廳決定開展2023年度浙江省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示範項目。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範圍
項目應以文化和旅遊發展重大戰略引領和浙江省區域現實需求為導向,推動行業技術集成應用創新,鼓勵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促進行業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裝備、新業态、新模式的創新發展。
重點支持以下領域:文化資源數字化、線上線下融合演出演播、舞台技術、智慧圖書館、公共文化雲服務、文物保護與非遺傳承、沉浸式文化和旅遊體驗、智慧旅遊、高科技旅遊演藝設備、文化和旅遊市場網絡監測和主動執法等。
二、申報資格
(一)項目負責人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須有中級以上職稱或碩士以上學位,每年用于項目的工作時間不得少于3個月,同一年度隻能申報1個項目。項目負責人原則上應為申報單位(不含合作單位)在職人員。
(二)項目應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具有前期工作基礎。項目實施期應為1—3年。項目不支持已完成項目。
(三)項目原則上須有配套經費,不低于20萬元,由各有關單位自行落實。承擔單位配套經費原則上不得調整。
(四)項目申報受理後,原則上不得更改項目申報單位和負責人。
三、推薦單位要求
各市文化和旅遊局負責受理本行政區域内的項目推薦。省文物局,廳屬各單位,省屬高校和科研院所可直接向文化和旅遊廳推薦,僅限本單位項目。推薦單位應對所推薦項目的資料進行審校并對項目的真實性、合法性等負責。
四、組織推薦工作流程
(一)申報單位應聚焦問題,整合相關領域優勢創新團隊,明确項目研究目标、主要研究内容、組織實施思路及工作進度安排,科學設置考核指标。根據通知,填寫《浙江省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示範項目申報書》。
(二)浙江省文化和旅遊廳在受理推薦後,組織形式審查和評審,擇優遴選确定10個拟立項的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示範項目,需自籌經費。
(三)納入浙江省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示範項目優先推薦申報國家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研發項目。
五、項目具體推薦方式
(一)項目填報
請認真閱讀《浙江省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示範項目實施方案》,填寫《浙江省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示範項目申報書》。我校擇優推薦不超過2個項目。
意向申報:請拟申報的項目負責人于9月22日9時前将申報意向告知科研秘書;
材料提交:請拟申報人10月16日11時前,将紙質版《浙江省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示範項目申報書》(一式兩份)報送至4A217,并将申報書和《浙江省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示範項目推薦彙總表》電子版發送至郵箱yxyky@zcmu.edu.cn。
(二)評審公示
浙江省文化和旅遊廳組織形式審查和評審後在浙江省文化和旅遊廳政府門戶網站首頁“重要公告”一欄公布。
六、聯系方式
科研部聯系人:王老師 徐 老師
電話:0571-86613631
郵箱:shkx@zcmu.edu.cn
地址:濱文校區23号樓617室
學院聯系人:劉老師
電話:0571-61768136
郵箱:yxyky@zcmu.edu.cn
地址:富春校區醫藥樓4A21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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